如何进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的气密性试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1.瓶阀安装结束后的复合气瓶,应逐只气密性试验。将瓶口朝下倒立一段时间,待瓶内残留的水沥净,然后采用干燥空气吹扫、内加温或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内部干燥。2.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2137的浸水法的要求。3.气密性试验用的介质为空气,试验压力为复合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4.气密性试验时,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露的复合气瓶,应报废。注:因瓶阀装配不当产生泄露的复合气瓶,允许重新装配后再对其进行试验。联系方式:0534-24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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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应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
⑵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记日期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⑶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压力。⑷瓶头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气瓶时,要经过28Mpa-30Mpa的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即可燃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右旋的
d.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e.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f.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g.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c.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d.有报废标记的
e.超过检验期限的
f.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
h.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小于所装介质在气瓶蕞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的。
国内使用的低压液化气体气瓶,使用温度定为60C。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电力工程公司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检测周期的德航特检于2023/4/29 6:41:4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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